法治為“鎖”,護佑個人信息安全
2021-10-15 16:12:58? ?來源: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: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》(以下簡稱“個人信息保護法”)將于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,這標志著我國個人信息保護立法體系進入新的階段。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出臺為個人信息權益保護、信息處理者的義務以及主管機關的職權范圍提供了全面的、體系化的法律依據,構建起個人信息安全的防護網。 千呼萬喚終出來,個人信息保護法終于要“上線”了,與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數據安全法“并機”運行,構成“數字時代的基本法”。自此,個人信息保護、數字安全步入法治時代。 在信息化時代,人人享受著信息化紅利,那種快捷、便利是過去無法想象,也是未來無法預估的。據工信部透露,截至7 月底,國內市場上監測到的App數量為291萬款。每一款App,都是一個小天地,都為不同的人帶來不同的便利。App應用無遠弗屆,深度嵌入各種應用場景,以致手機向內異化為人們的“新器官”,向外演變成人們與外部世界的“路由器”。 針沒有兩頭尖,甘蔗沒有兩頭甜。私自、超范圍收集個人信息,頻繁申請、過度索取用戶權限,習焉不察,相沿成俗,成為眾多App的通病與頑疾,雖屢下重藥仍沉疴難起?!皬男〉酱?,撒過最多的謊,就是‘同意App隱私條款’”這句詼諧的網絡段子,這折射出公眾對App侵權行為泛濫成災的無奈與困惑。一項媒體調查顯示,92.8%的受訪者遭遇過信息被濫用,89.2%的受訪者收到過騷擾廣告,75.9%的受訪者接到過詐騙電話或短信。個人信息遭泄露之害,絕非遭受“信騷擾”那么簡單,若防騙這根弦繃得不緊,分分鐘有跌落詐騙陷阱之險。 個人信息保護法應運而生,直面廣大人民群眾最關心、最直接、最現實的利益問題,為個人信息筑牢防護堤,為新技術、新應用更好造福社會奠定基石。法律確立了原則、厘清了界線、消除了爭議,為依法治理提供了依據。比如說,明確個人信息處理應遵循合法、正當、必要和誠信原則,就很有針對性,也很有可操作性。很多企業過度索權、超范圍收集個人信息,是過不了這道“篩”的。比如,一款手電筒App要訪問用戶通訊錄,無論從哪個方面來說,都是非必要的,不可接受的。 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。個人信息保護法頒布,邁出法治的重要一步,但要取信于民,行之久遠,還要通過司法成效來全力維系。個人信息保護法正式實施之后,普法教育當快步跟上。對于個人信息采集者、處理者來說,學法知可為與不可為,減少單位或企業違法風險;對于個人信息生產者、擁有者來說,平時多學法,遇事有辦法,保護自身合法權益才有底氣。加大普法力度,讓法律走進群眾身邊、走進群眾心里,尤其要走進那些重點領域、重點企業中,送法律上門。從過往的表現來看,網購、醫療、房地產、教育等都屬于個人信息泄露的重災區,普法教育要“特別關照”。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。一部法律能不能成為人人稱道的良法,除了法條本身,還在于司法實踐。要讓個人信息保護法更好地服務于維護人民權益、化解矛盾糾紛、促進社會和諧穩定,就必須提高運用法律的能力和水平。在利益多元的社會格局下,要平衡好個人信息保護與信息產業良性發展的多重訴求。 切實解決濫用個人信息問題,法治只是一個維度,守護個人信息安全,還需關口前移,抓早抓小,壓實國家機關、企業、網絡主體等信息采集方的主體責任,形成齊抓共管、協同共治局面。(練洪洋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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